标书编号:郑财中心公开(2011)61号
郑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委托,就该单位购置视频监控前端设备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。已于2012年1月1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、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信息,现发布更正公告。
一、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:视频监控前端设备等
郑财中心公开(2011)61号
二、更正内容:
1、原招标公告中第二项中的第2小项中投标人的资质要求:ABC段: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规定,且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,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(含1000万元)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制造厂商。
更正为ABC段: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规定,且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,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(含1000万元)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供应商。
2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:2012年2月15日上午9:00—9:30;开标时间:2012年2月15日上午9:30
延期至:投标文件接收时间:2012年2月17日上午9:00—9:30
开标时间:2012年2月17日上午9:30
三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:
联系人:李科
联系电话:0371-67180271
联系地址:郑州市兴华南街39号
邮政编码:45000
郑州市政府采购中心
2012年2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