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 首页 >> 政策法规 >> 市县法规制度
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2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2-01-05 10:20  来源:   发布人:郑州市直_监督管理   字体:

郑财办购〔201115

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2年度

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

市直各单位,各协议供货企业及定点服务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政府采购法》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加强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的管理,现决定对2012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、办公家具、办公用纸继续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,对公务用车维修、公务印刷、会议和公务接待继续实行政府采购定点服务制度。经过公开招标采购,共确定了72家办公自动化设备、77家办公家具、23家办公用纸协议供货企业,87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、54家公务印刷、44家会议及公务接待定点服务单位,现予以公布。

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加强对协议供货企业及定点服务单位管理,更好地为市直单位提供服务,我们制定了《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2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空调设备、公务用车项目的协议供货享用河南省财政厅的招标结果,并执行河南省财政厅的管理办法。执行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。

联系电话: 0371-67180512  67180158  

本文同时发布在郑州财政网(http://www.zzcz.gov.cn),郑州市政府采购网(/zhengzhou/)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附件1.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2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

服务管理暂行办法[点击下载]

附件2.郑州市协议供货企业服务承诺书[点击下载]

附件3.郑州定点服务单位服务承诺书[点击下载]

附件4.郑州市会议和公务接待服务承诺书[点击下载]

附件5.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对协议供货企业及定点服务单位

执行服务承诺情况反馈表[点击下载]
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